——20位老板话《新法》 反方 《新法》存在问题增加企业负担 ■根居地灯饰总经理 曹利晖 核心观点:《新法》还存在很多的问题
新出台的《新法》大大提升了对劳动者的保障力度,有利于双方在法律框架内解决劳资纠纷。但是,在实施中还存有很大的问题,比如《新法》规定,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1个月内要与劳动者签合同,但是在现实中,不是企业家不愿意与劳动者签,而是员工拒签。劳动者不愿意签合同与现在的社保制度有关:一是社保缴费基数过高,一个月收入1000多元的外来工可能要缴纳300多元的社保费,另外,现在社保转移续借存在障碍,员工不愿意买社保,自然不愿意签合同。
《新法》限制了用人单位不能随意终止合同解雇员工,要求用人单位签订长期合同或无固定期限合同。客观上,这的确保护了一部分劳动者,但是,如果用人单位直接或变相降低员工待遇,如减工资或不加工资,或增加工资的幅度极低,导致员工的实际收入远低于市场水准,那将逼迫一部分员工辞职。 一厢情愿的“保护”并不是政府帮助低收入者最有效的途径。诸如延长规定合同期限﹑提高解雇成本等做法,只会起到抑制就业的效果。而通过维护市场经济创造就业﹑提供有效的就业培训和强化对违背劳动法规行为的执法力度——既是政府应有之责,也是对低收入雇员最具实质性的扶助。 20多年灯饰行业的迅速发展,相当程度上是靠牺牲劳动者利益获得的。劳动者承担了相当的改革成本,为中国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,但根本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。《新法》如果能够沟通劳方和资方,将多余的人安排到合适的岗位上,那么对整个社会来说,无疑是一部福音书。 ■胜球灯饰集团董事长 区成聪 核心观点:人力资源成本增加10% 根据反馈上来的信息看,我们胜球的人力资源成本增加了10%。《新法》的出台,最大程度上对员工利益进行了保护,对投资者的保护似乎还有所欠缺。员工拿此作为保护自己的工具同时,也会当作攻击企业的工具,最可恶的是个别法律界人士,借助帮员工打官司,无事生非地炒作自己。听说广东要出台具有针对广东特性的《新法》司法解释,我们很期待。 ■澳克士照明总经理 潘振华 核心观点:《新法》加重企业负担 《新法》会让企业和员工雇佣关系更加稳定、更加和谐,但对中小企业来说是一个严峻的挑战。目前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、出口退税税率下降,《新法》的实施无疑是加重了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负担,将会导致一些企业被淘汰出局。 ■天利照明总经理 李志成 核心观点:《新法》实施令企业雪上加霜 《新法》有利于规范企业用工,它是未来的一个趋势。但是,目前的人民币升值、原材料上涨等已经给企业增加很大压力,《新法》实施将令企业雪上加霜。尤其是我们照明行业,大多数都是中小企业,真正实施《新法》,很多企业都很难撑下去,留下的便是优质企业,这有利于规范整个行业。还有《新法》中规定员工必须办理社保,对员工来说又多了一份保障,建议国家在这方面也作一些补贴。 ■中山市横栏镇希雅特照明电器厂总经理 王云龙 核心观点:部分年轻员工不愿签合同 《新法》的出台使人力成本有所提高,企业一定程度上将面临招工难的问题,但也让企业对员工的素质要求更高,好的员工要想方设法把他们留下来,不合格的将面临淘汰。《新法》落实到位会提高员工的稳定性,但有些员工对该法并不理解,反而不愿签署合同,认为合同期太长,对自己来说是一种束缚,特别是80后及90初的员工,一味追求自由,想给自己争取更多空间,这部法律会使他们热衷于选择,而不重视踏实工作。 中立方 积极面对《新法》 注重自我完善 ■中山市开宇灯饰厂总经理 刘秤华 核心观点:《新法》影响不言而喻
无论是面对也好,还是所谓的合理规避也罢,社会发展到这一阶段,法制的健全,制度的完善会成为伴随我们成长的不变主题。站在劳动者的角度,没有人愿意每周工作七天,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。除非是机器!也没有人愿意把人生最好的年华毫不保留贡献给企业,然后等他老了病了再把他一脚蹬掉。然而,不幸的就是目前中国中小企业普遍存在以上问题。站在企业的角度看,企业也不容易,原材料的不断上涨,残酷的市场竞争导致终端市场价格不升反降。劳动力成本的上涨等等都在不断地减少企业仅有的一点点利润。中小企业特别是我们做节能灯这种典型劳动密集型工厂,所受的冲击是不言而喻的,改变产品结构,增加产品附加值是我们唯一出路。劳方与资方也绝对不是敌我的关系,在社会进步中也能找到一个平衡点,共同携手发展。中小企业主只有不断地奋发图强,向大企业学习管理、学习营销才会有更好的明天。《新法》实施会让我们重新审视自已的方向,劳动力实实在在地变成了一种资源、一种需要尊重的力量。 |